大连化物所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栏目:会议纪要

时间:202651814:00-18:00

地点:交流中心第一、二、三会议室

主持人:李灿

与会人员(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现场参会(14人):李灿、王峰、王树东、叶明亮、冯亮、刘中民、张涛、张丽华、邵志刚、范峰滔、周永贵、周雍进、黄延强、傅强

视频参会(1人):张东辉

请假(6人):陈萍(其他事务)、田志坚(公务出差)、李先锋(重要会议)、杨学明(公务出国)、金玉奇(重要会议)、徐兆超(重要会议)

列席人员:刘会娟、杨铎、吴燕青、杨华、冯兆路、张文豪、曹家铭、裴建宇(科技处)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21人,实到15人,出席人数符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规定》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内容:会议审议了202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拟授予、专家推荐申请学位、相关人才直接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等相关事项。会议通报了2026年夏季学位申请缓授予学生及教育部抽检我所“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以下简称问题论文)相关情况。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部更换导师工作建议和招生工作的报告。

一、学位拟授予审议与表决

各学科负责人按序汇报,经与会委员审议,依据《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2〕》有关规定,表决通过:

1)拟授予李馨萌等83名同学博士学位,曲方舟等5名同学硕士学术学位,王保安等14名同学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郭子仪同学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

2)杨人钰同学论文需进一步修改,由学科负责人组织评审小组重新审查后另行审议。

会议强调,允许“共同第一作者”申请学位的初衷是鼓励实质性合作,但目前已出现功利化署名倾向。必须严格落实至少一篇申请学位成果由本人独立撰写的要求。

会议要求,必须严肃对待学位申请及拟授予工作。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学生、导师及研究所招生声誉。会议明确学位论文各层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把关职责,严防“关关设防、关关失守”问题。突出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导师从论文内容、工作量、系统性、规范性、创新性及科研成果关联性等方面全面从严审核。学科负责人审核论文学术水平与学术成果;研究生部负责成果合规性核验及论文查重工作。各层级各司其职,严守学位质量底线。

二、专家推荐申请学位

根据《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2〕》相关规定,经金平同学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科负责人审批、学位会主任同意,经三位学术专家推荐,同意其申请博士学位。全票通过拟授予其理学博士学位。

三、缓授予学位情况通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同意赵淼、张子聪、陈群、朱圣洁等4人博士学位缓授予。同意朱浩同学硕士学位缓授予。

四、引进人才直接申请博导审议与新增导师遴选

经人事处认定、研究生部审核,根据《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建议聘任王启纶、张超江、李宁、罗磊、王吉章、杨金斗等6人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请所务会批准。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建议聘任王开、郅玉春、彭媛、鲁文静、金静、俞佳枫等6人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樊芸、丁坤、王元瑞、裴启俊、李天宇、梁兵连、朱井义、郭向阳、王硕、方光宗、樊本汉、方达晖、闫娜娜、刘爽、崔继荣等15人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请所务会批准。

会议明确,入选人才不等同于自动获得博导资格,须经学位会投票审议通过。近年引才规模扩大,但评定规则未同步收紧,标准偏宽。外单位顶尖人才入职高校多从副教授起步,我所直接认定研究员、博导的做法需进一步优化。要同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导师遴选标准。当前导师数量持续增长,而生源总量有限,已出现部分导师无生可招的情况。

五、问题论文通报与整改

会议通报了教育部20242025年度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我所1篇博士论文被认定为问题论文的情况。

会议指出,此次抽检出问题论文,核心根源为人才培养与学位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导师未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论文审核流于形式。

结合本次问题论文情况,与会委员提出我所学位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

1)学位论文普遍存在研究深度不足、文献杂乱、图表错误、逻辑不清等问题,特别是格式规范问题,我所部分导师不重视;科研进度拖沓、成果质量偏低的学位论文更易暴露出各种问题。

2)部分导师重期刊发文、轻学位论文打磨,对学位论文的系统性、创新性认识不到位,论文审核把关态度敷衍。

3)论文评审工作存在形式化问题,部分评审专家专业匹配度不足,评审把控不严,评审质量偏低。

会议明确要求,问题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反思、深究根源。对问题论文整改要严格遵照国科大学位办统筹要求有序开展,征求与会委员意见且无异议后,相关材料将逐级上报,待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依规明确涉事导师处理意见。坚持精准追责、依规处置,避免一人出事,全员连带。

会议明确多项整改举措:

1压实导师主体责任。将本次问题论文列为导师培训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审核签字“走过场”,要求指导教师通篇、细致审阅学生学位论文,严格把控论文内容质量与格式规范。

2优化评审监管机制。建立评审专家“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对敷衍履职的评审人员进行标记,不再送审,对评审严谨、客观公正的专家予以表彰。同时,成立由大学退休教授、研究所退休(返聘)研究员等资深学者组成的论文质量预评定小组,负责参与论文预答辩及送审前审查;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外聘高校资深专业教师参与论文评审,深挖评审意见,从严把控论文质量。

3完善培养管理流程。由研究生部联合各学科片全面复盘管理短板,完善预答辩、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评定全流程监管机制,从源头规避常识性、规范性、系统性等基础问题。

4筑牢学术道德底线。常态化推进学风建设,纠正科研浮躁心态,摒弃人情迁就、敷衍了事的不良风气,切实维护研究所学术声誉,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稳定发展。

六、研究生更换导师工作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部关于研究生更换导师工作建议报告,明确不得人为设置转导师障碍,充分尊重学生合理诉求。

为统筹学生自主选择权与研究所管理秩序,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并优化审批流程:学生提出转导师意向后,需强化事前沟通与研判,导师意见可作为参考,由辅导员摸排具体情况并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学生确定转导师,由学科负责人参与审核把关,重点加强对转入导师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与原导师的沟通情况、转入导师的科研经费、招生名额及培养条件等相关事项;由研究生部对接辅导员、联络学生、问询学科负责人来全面掌握转导师事由及进展。同时,受理学生正式申请,组织最终审批,并完成系统变更及备案工作。通过明确各岗位职责、层层规范管控,保障转导师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推进。

七、研究生招生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2026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我所当前招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学科方向介绍陈旧,宣传形式单一;青苗奖学金政策吸引力未充分彰显;招生资源分配不均,部分新导师科研条件不足仍获批招生资质;对外宣传力度不足,精力多用于内部争抢生源现象等。

会议建议:

1)与各研究室充分沟通,动态更新学科方向。

2)与办公室沟通,制作专业宣传材料(PPT、动画等),结合重大成果发布节点加强宣传。

3)优质生源向优秀团队倾斜,杜绝平均主义。

4)严格导师招生资质审核,将科研经费、在研课题作为硬性条件。

5)规范内部招生秩序,完善评分细则,杜绝内部恶性竞争。

会议要求,研究生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提升招生质量与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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