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学生思想政治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栏目:通知公告

一、组长(党委书记)

作为学生在所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领导研究所学生思想政治与安全各项工作,对整体工作负总责,牵头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副组长(负责/协助负责研究生教育、安全等工作的副所级领导)

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牵头推进和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与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成员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有效执行。

三、成员

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舆情监测与管理,开展科学传播相关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讲坛等思政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牵头在学生群体中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两弹一星”精神,负责学生思政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武装和能力提升,开展学生党员、团员的日常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党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功能。

(三)监督与审计处负责人

牵头推进学生学风建设与科研道德教育,规范学生科研行为,培育优良科研学风,对学生科研诚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四)科技处负责人

负责学生科技论文规范管理,策划组织各类学术报告、讲座,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助力学生学术素养提升。

(五)高技术处负责人

参与组织学术报告、讲座等学术活动,丰富学术氛围建设内容;牵头开展学生高质量就业引导工作,对接高技术领域就业资源,助力学生精准就业。

(六)科技合作处负责人

统筹协调学生企业实习实践安排及相关奖学金管理,开展就业指导与岗位推荐,助力学生高质量就业;负责学生国际化培养相关工作,拓展学生国际学术交流渠道;参与组织各类学术报告、讲座,协同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七)人事处负责人

配合开展学生就业指导与岗位推荐工作,对接研究所人才需求,做好留所学生就业服务与管理;结合研究所人才培养规划,协同推进学生培养与思政工作融合发展。

(八)研究生部负责人

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人,统筹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强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全面开展学生就业服务与精准指导,健全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心理疏导机制和危机干预机制;规范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融入联合培养全过程。

(九)综合管理处负责人

统筹学生全维度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新生入所安全宣教,落地各项学生安全管控规范,健全学生安全奖惩机制,压实学生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涉及外场实验、野外科考及“核、生、化、爆”科研任务的学生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常态化深入实验室开展现场安全警示教育,筑牢科研安全防线。统筹学生宿舍、食堂日常运维与巡查督导,持续优化食宿保障条件;统筹园区安保、通勤班车管理,全方位保障学生日常居住、出行安全。

(十)保密处负责人

统筹学生保密管理体系建设,牵头实施新生入所保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学生保密各项管理规定;常态化组织专项保密宣教培训,持续强化全体学生保密红线意识与履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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