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全体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2026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日程及要求予以公布,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撰写论文(各学科群分会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与模板见附件1),严把论文质量关,确保论文内容规范、数据真实、成果可信。
一、核心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本次通知明确学位论文预答辩(仅限博士)、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等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分夏季、秋季及2027年冬季三个学位批次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夏季学位
3月8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结论为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需要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和预答辩主席审核签字方可提交学位论文送审。
4月7日(含)前:需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均为通过,学位申请者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5月7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月9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全部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定版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部。
5月末: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开展学位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2026年秋季学位
7月16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8月1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9月14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9月18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全部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定版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部。
9月末至10月初: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开展学位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注:申请秋季批次学位的研究生,毕业批次为2026年第四批。本批次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与夏季学位一致,最终以对应批次学位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三)2027年冬季学位
2026年下半年答辩通过但未申请秋季批次学位的研究生,毕业批次为2027年第一批,对应学位批次为2027年冬季学位。请此类研究生在就业洽谈过程中,及时与用人单位明确需占用2027年就业指标,避免影响就业手续办理。本批次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与2026年秋季学位一致,最终以对应批次学位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学位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项目 |
2026年夏季学位 |
2026年秋季学位 |
2027年冬季学位 |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8日 |
7月16日 |
9月10日 |
学位论文送审 |
4月7日 |
8月15日 |
10月10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7日 |
9月14日 |
11月10日 |
学位材料提交 |
5月9日 |
9月18日 |
11月15日 |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 |
5月末 |
9月末至10月初 |
11月末至12月初 |
备注: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以中国科学院大学最终通知为准,若有调整,研究生部将另行通知。上述日期均包含当日。
二、学位缓授予
2026年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缓授予,5月9日之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博士)、送审、答辩、论文定稿及SEP教育系统填报等,待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按照自然年度,博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两年,硕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一年。
三、学位相关培训安排
研究生部将结合各批次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分别于1月底、3月中旬、9月中旬及10月中旬组织开展学位申请相关环节培训指导,具体培训形式及通知将另行发布,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及时关注。
四、材料提交补充说明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答辩前及答辩后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将在各批次研究生学位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请严格按照对应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确保材料齐全、规范。
五、其他说明
1.各批次学位授予的详细要求,以后续发布的对应批次研究生学位申报工作通知为准,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密切关注研究生部通知公告。
2.请导师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全程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论文修改、材料提交等各项工作,确保学位申请流程顺畅。
六、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冯兆路;联系电话:0411-84379196;邮箱:fengzl@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