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栏目: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方式

请于9月17日17:00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附件)及电子版的申请材料以本人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yangduo@dicp.ac.cn。

四、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同时,《低保证》上要有年检记录或领取记录页面。

若无法提供低保证的,提供低保发放凭证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低保发放记录)。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并加盖公章。

3.残疾毕业生: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申请人员的贷款合同,贷款时间必须是毕业学年内的。

5.特困人员:提供申请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669170

电子邮箱:yangduo@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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