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栏目:通知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在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下,中国科学院大学启动2025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5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每生每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

应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往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四、申请说明

北京市边远山区的区域范围、基层单位等要求,详见《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截至日期

9月10日17:00前提交全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研究生部和yangduo@dicp.ac.cn。

(二)提交材料

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1份,纸质版;

2.《就业协议》复印件1份,纸质版;

3.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补报说明》1份,纸质版,手写签字。《补报说明》中需注明毕业时间、基层单位入职时间、基层单位工作时长、实际工作地点、毕业当年未按时申报原因、有无申报其他学费补偿等情况。

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铎

联系电话:84669170

电子邮箱:yangduo@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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