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栏目:通知公告

各2025届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中国科学院大学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各类补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3,请申请人根据申报的补贴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初审

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6日17:00前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Word和其余材料(.jpg格式,200K以内)以“大连化物所+补助类型+姓名”打包发送至yangduo@dicp.ac.cn,同时将附件1对应纸质版、承诺书(附件2)和附件3中对应的所需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三)公示

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将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就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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