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更多学生能够来所进行科学研究,近年来大连化物所与多所高校签订协议并联合招收研究生,详见下表。
 
  
   | 序号 | 高校 | 院系 | 招生类别 | 导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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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博士、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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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大连理工大学 | 张大煜学院 | 博士、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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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德国莱布尼茨应用催化研究所 | 
 | 博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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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郑州大学 | 化学学院 | 博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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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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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大连海事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理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航海学院、环境系统生物学研究所、轮机工程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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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中国医科大学 | 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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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大连交通大学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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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沈阳化工大学 | 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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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招生:请考生联系可在对应高校招生的我所导师,师生双方初步确定意向,请导师与我所研招办联系。如满足条件,学生需按照对应高校相关流程和要求报考推免生或统考生,同时备注与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项目。 
- 培养:以对应高校学制为准,在对应高校完成课程培养后来所进行论文工作。 
- 待遇:联培生国家助学金、国奖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其学籍所在高校负责。联培生可参加我所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按规定使用我所公共设施和实验平台。联培生可享受我所体检、餐补等福利待遇。联培研究生总津贴(所内和原高校津贴之和)标准与我所研究生一致,联培研究生可以申请我所非学籍申报资格限定的奖励和奖学金。 
- 毕业:需要满足对应高校毕业及授予学位要求,获得对应高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大连化物所出具联合培养证明。 
 
注:大连化物所导师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