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招硕士户口迁移工作相关说明——考生必读!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栏目:硕士招生

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请务必于3月17日12:00前回复附件内容至zhaosheng@dicp.ac.cn,确认在录取后是否自愿将户口转至我所集体户口。我们将根据学生名单联系相关部门,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落户图像采集(费用自理)。逾期需自行办理。


附件: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是否自愿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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