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联合培养博士生(大连化物所为第一单位)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栏目:博士招生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名单
      1
、初试成绩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报考类别:非定向。

      4、体检合格。

拟录取名单:




我所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学籍,我所为第一培养单位)。最终录取资格由连理工大学审核确定。

请认真阅读相关协议:http://www.gsc.dicp.ac.cn/bodyshow1.php?id=816

二、拟录取考生调档通知

我所研招办将于515日将调档函邮寄到各位拟录取考生处,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在525日之前(按发送时间为准)将硕士之前的档案材料(或调档保证书)、政审表,邮寄到我所研招办;档案在大连本市的考生请于425日(周二)上午到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4月19日前,将本科、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下载)发送至yanghua@dicp.ac.cn,以免影响录取。

      未被本所录取但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联系调剂。

联系电话:0411-84379457

传真:0411-8466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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