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栏目:会议纪要

    2008年6月13日下午14:00分,大连化物所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礼堂会议室举行。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李灿、沙国河、袁权、桑凤亭、张涛、刘中民、包信和、徐杰、邹汉法、徐龙伢、韩克利、关亚风共12人出席了会议;杨凌研究员(生物化工学科负责介绍人)、研究生部熊博晖、郑树梅列席会议。
    会议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李灿院士主持。主要就70名博士研究生和12位硕士研究生以及1名申请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拟授予材料和200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进行了讨论,纪要如下:
    一、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条列实施细则》以及我所学位授予标准的要求,会上大家首先听取了各学科点指定委员介绍的本专业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然后逐一进行讨论,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拟授予69名人员博士学位和13名人员硕士学位、11票通过拟授予马波博士学位的决议。
 
    二 、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表决结果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票同意叶明亮当选博士生指导教师;11票同意高爽、王晓东当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导;9票同意冯兆池、邵志刚当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上同意票数均超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数1/2,因此,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推荐以五名研究员当选博士生指导教师,提交所领导审议。

    三、委员们还就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和答辩时间进行了修订,新规定修改为:论文评审时间30天,答辩时间为论文提交后40天,答辩前要将研究生的有关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委员们还建议要进一步抓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延期、Seminar 考核等培养环节工作、以保证研究生按照培养质量要求及时毕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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