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实验、专技、专职辅导员等工作(详见附件1-7),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以辅导员招聘公告为准),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按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二、政策待遇
(一)人才安家费
1.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还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本校毕业博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标准如下(见表)(税前,单位为人民币,下同):
人才类别 | 科研支持经费(万元) | 工资福利待遇 (万元/年) | 安家费 (万元)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一类人才 | 400~600 | 1500~2000 | 面 议 | 面 议 |
二类人才 | 150~400 | 800~1500 | 80~100(年薪) | 面 议 |
三类人才 | 50~150 | 100~500 | 40~60(年薪) | 不低于60 |
四类人才 | 30~50 | 50~100 | 30~40(年薪) | 50~60 |
五类人才 | 6 | 10~20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40~50 |
六类人才 | 4 | 5~10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30~40 |
七类人才 | 3 | 5 |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重点支持专业、紧缺专业20-30,一般专业10-20 |
海外人才 | 参照上述条件,一人一议 |
学术团队 | 一事一策 |
2.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提供安家费,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原则上不提供安家费。
3.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对特色学科、紧缺专业及师范认证、工科认证需引进的博士给予政策倾斜,按照重点支持专业提供安家费。
4.硕士计划若能引进相应专业的博士,则按重点支持专业兑现博士安家费。
(二)住房
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三)博士配偶安置
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其配偶在异地工作,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有偿安置。
(四)高层次人才
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此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15个工作日后,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需提前4个工作日将招聘考核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 (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可采用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对于拟聘人员,须按时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有关费用自理。
对于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学校还将统一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六)公示签约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将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四、特别提示
(一)2018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3.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我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填报招聘信息,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三)我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校2018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接收简历邮箱:ahnu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