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3年研究生院设立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四年多来,奖学金的设立在吸引生源、帮助有关培养单位解决部分经费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我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通知,(院发外字[2003]56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新申请
申请人须为中国科学院所属各培养单位的已录取或拟接受的外国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全日制研究生;已录取或拟接受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
(二) 年度评审
2006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奖学金项目的构成
该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贴。
(一) 学费、住宿费的申请方式,请参阅附件1。
(二) 生活费标准: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人民币/月。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 新申请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式1份。
2.申请者最高学历(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3.成绩单、发表文章的摘要和发表杂志或录用证明原件一式1份。
4.学习计划(须写明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及学习计划,硕士、博士生分别不少于1000、2000字)。
5.两封推荐信原件一式1份。
6.附上申请者简要的自我评价意见一式1份。
7.单位推荐的公函一式1份。
(二) 年度评审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附件4)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附件5)原件一式1份。
2.申请者上一学年的自我评价意见一式1份。
3.指导教师对学生上一学年简要评述一式1份。
4.上一学年发表文章的摘要和发表杂志或录用证明原件一式1份。
5.学习计划(须写明下一学年的预期进展和研究结果,硕士、博士生分别不少于500、1000字)。
6.单位推荐的公函一式1份。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上述材料一式1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过时不再受理。
四、联络方式
联 系 人:李 莉、吴宗怡
联系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100049)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
网 址: www.gucas.ac.cn
电子信箱:faiso@gucas.ac.cn
电 话:010-88256206
传 真:010-88256207
附件:
1. 奖学金项目说明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5.《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