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栏目:Enrollment

一、奖学金项目与内容
(一)奖学金项目
拟来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可选择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以下几个项目:
1.国别双边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2.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长城奖学金项目
此项目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4.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中国-欧盟(EU)学生交流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6.中国-东盟大学组织(AUN)奖学金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7.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
此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注:更多有关上述项目的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二)奖学金内容
1.学费、报名费
奖学金生免交学费、报名费。
2.基本住宿费补助
奖学金生在国科大北京校区内(双人间)或研究所内住宿的,免交基本住宿费。奖学金生经国科大同意在校外/所外住宿的,国科大按月发放基本住宿费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月。
3.基本生活费补助
中国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助研奖学金,使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的奖学金生活费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月,使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的奖学金生活费不低于3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
教育部统一购买,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资助对象和期限
1.硕士研究生:2-3学年
2.博士研究生:3学年
3.普通进修生:不超过1年
4.高级进修生:不超过1年
注:
(1)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2)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应事先书面请假。
(3)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4)奖学金生活费自学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
(5)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三、奖学金申请
(一)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1.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研究生的入学申请资格(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非在华正在学习的学生(来华留学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申请时未获得其它奖学金资助;
(5)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下载)
该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并贴近期护照照片,第二部分须由导师和研究所完成。申请人不能同时填报同一个研究所/学院的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需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laihua.csc.edu.cn)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签名并贴照片。中国科学院大学机构代码为80001。
(3)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须2年以上。
(4)学位证明公证件原件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及学士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
(5)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硕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应是拟接收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信纸,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和密封。
(7)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
(8)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
如有,应提供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注:(1)以上所需各种证明、证书如是中英文以外文字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2)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均不予受理;(3)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联系导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上述材料,选择和联系导师,确定申请攻读专业和研究所/学院,并把纸质和电子版的申请材料寄给导师参考。招生导师名录见http://english.ucas.ac.cn/Admissions

http://english.ucas.ac.cn/Admissions/Pages/CASInstitutesforInternationalPrograms.aspx
(2)导师确定接收意愿
导师参照国科大和研究所相关招生管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考评。可邀请专家2-3名进行面试,有条件的,可进行笔试。对同意接收的,在入学申请表上填写评语并签名,之后把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给研究所。
(3)研究所/学院确定拟录取意见
研究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录取意见。对同意录取的,在入学申请表上盖公章,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到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4)国科大确定录取意见
国科大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奖学金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录取意见,办理录取手续。
注:请勿邮寄未经导师签字、研究所/学院盖章的任何申请材料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4.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15日。以截止日期前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收到符合要求的全套纸质版申请材料为准。
(二)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项目
该项目仅面向美国籍人士申请,不设具体名额限制。
申请办法和截止时间与前文所述申请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相同。
(三)其他项目
申请国别双边项目,应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长城奖学金项目,应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应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国-AUN奖学金项目,应向东盟大学组织(AUN)秘书处提出申请。申请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应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至4月。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更多有关申请办法的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若有持加盖我驻外使(领)馆公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Award Letter fo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的,请与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并将此证明扫描件连同本人填写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下载)电子版邮件给我们(邮箱scholarship@ucas.ac.cn)。对符合入学申请条件的,国科大可以为其出具预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结果及通知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申请结果将于2015年4月底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经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国科大将在6月底或7月初通知奖学金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奖学金生请持《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并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
五、其他
1.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要求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2.奖学金生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研究所/学院和学习专业。
3.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所需费用自理。经国科大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人:杨华
Email:yanghua@dicp.ac.cn
电话/传真:+86 411 84379457
网站:http://english.ucas.ac.cn/
      http://www.gsc.dicp.ac.cn/body5.php?tid=1

上一条:Call for 2015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Programs for Study at UCAS 下一条:Call for 2015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Programs for Study at 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