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栏目:通知公告

各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2025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发给大家,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撰写论文(论文模版及撰写要求见附件1),确保论文质量。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5年夏季学位

3月10日(含)前需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结论为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需要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和预答辩主席审核签字方可提交学位论文送审。

4月10日(含)前需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均为通过,学位申请者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5月10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月15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全部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定版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部。

5月底至6月初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2026年冬季学位

2025年下半年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其毕业批次为2026年第一批,学位批次为2026年冬季学位。请预计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就业时跟用人单位明确需要2026年的就业指标。2026冬季学位具体要求与夏季学位相同,学位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时间节点

2025年夏季学位

2026年冬季学位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10日

9月10日

学位论文送审

4月10日

10月10日

学位论文答辩

5月10日

11月10日

学位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

5月15日

11月15日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

5月底至6月初

11月底至12月初

                                   备注:时间节点以国科大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学位缓授予

2025年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缓授予,5月15日之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博士)、送审、答辩、论文定稿及SEP教育系统填报等,待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按照自然年度,博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两年,硕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一年。

学位培训

研究生部将参照时间节点,分别在2月底、3月中旬、4月中旬进行相关环节培训指导,请预计2025年度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加入以下钉钉群,相关信息均会在群中及时发布。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答辩前及答辩后需要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五、联系人:张文豪,wenhaozhang @dicp.ac.cn,0411-84379849,研究生大厦A座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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