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生本人申请,由于个人原因学生证丢失,申请补办学生证。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证补办相关规定,现将学生证挂失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告,挂失期一个月,挂失期间,《补办登记表》作为临时学生证明使用,挂失期满一个月后,学生本人持《补办登记表》办理补领手续,并交回《补办登记表》。
学生在办理补领手续后又找到丢失学生证时,应将找到的学生证交回研究生部予以注销。
根据补办学生证登记时间,附件挂失名单即时进行更新。
望周知!
联系人:研究生部 郑树梅
联系电话:0411-8437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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