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栏目:通知公告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科大分配我所名额:博士国家奖17人、硕士国家奖7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七)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八)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和报送

(一)请申报研究生于202111114:00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和上报。具体如下: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申请学生提醒自己导师202111114:00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二)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表格见附件6),填表要求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控制一页,内容须填写完整,导师意见必须填写录入,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 基本情况:小四号宋体,居中。出生年月格式,例如“19901月”;政治面貌格式,例如“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民族,例如“汉族”;入学时间,硕博连读填写博士入学年份,其余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填写格式例如“20219月”;基层单位,“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制,直博生5年,其余均为3年,攻读学位填写“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学习阶段勾选“硕士”,其余同学勾选博士。

3.“申请理由”: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申请人签字。

4.“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为导师,推荐人签字。

5.“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由研究所统一填写,请留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需与“奖助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三)“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文章、专利、著作等科研成果)

登录我所http://www.zt.dicp.ac.cn/jxj/ 进行注册或登录;录入本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和专利成果(导师署名不计在内),选择“2021年国家奖学金”,勾选申请此次奖学金需要使用的科研成果,点击“提交”; 提交后,点击申请系统左上角“申请状态”,可对申请成果进行预览,预览无误后,打印此页,右下角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交研究生部。之前已录入成果,请检查并重新选取期刊,以更新影响因子为最新影响因子。 (备注: 新入所工作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直博研究生可填写本人在大学本科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不限署名排序均可以填写)

(四)需要提交纸版材料:一式一份

符合申报资格的研究生将下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大厦A703房间)。

1. 《奖项申报科研承诺书》(附件4,仅打印承诺书页);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

3. 《成绩单》(附件7);

4. 第一作者(导师不计在内)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文章首页(或有导师签字的接收函);专利成果带有作者排序的一页和受理/授权通知书; (备注: 新入所工作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直博研究生可提供本人在大学本科期间科研成果证明资料)

5.我所“奖学金评审系统”成果页打印,申请人签字;

(五)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附件5);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须录入导师意见,电子版不需签名);

3.《成绩单》(附件7

四、评选办法

参见《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

五、其他

材料申报提交截止时间:2021111日下午1400(包括系统填报、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资料发送邮件至xueke@dicp.ac.cn,以“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姓名+研究组”命名。

申报硕士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准备申报答辩PPT(答辩时间5分钟),最迟在115日上午1100前发送答辩PPTxueke@dicp.ac.cn,评选答辩会议召开当天硕士国家奖学金申报人需要参会答辩(答辩会议预计118日左右召开,具体日期和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我所国家奖学金评选会议答辩。各研究室党支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博士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初选排序后,由我所国家奖学金评选会议评审专家审议投票表决。

联系人:郑树梅

联系电话:84379853

电子邮箱:xueke@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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