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办学理念,结合本所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为使学位与教育更好的适应世界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大连化物所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所,致力于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化学激光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以及近代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的学科研究,培养享誉国内外的科学家及大批高素质研究和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一级学科范围内的知识面;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博士研究生能熟练地掌握至少一门外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领域有关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经批准,本所具备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四个一级学科学位授予资格。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科专业为: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1.原子与分子物理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原子分子及界面的相互作用、复杂分子体系的动力学、分子激发态超快动力学、分子动力学理论与计算、原子分子结构理论与计算、非线性光学、界面非线性光谱、超快电子动力学、超快光电子显微学等。
2.光学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激光基础与新技术、流体动力学、先进薄膜材料等。
3.分析化学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气相、液相和超临界色谱、毛细管电泳和微流控芯片及与质谱的联用技术、代谢组学、蛋白质组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生物分子高效分离与表征、药物化学、组分中药、生态环境评价与分析、快速分析与检测、分离材料等。
4.有机化学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金属有机化学、均相不对称催化、络合催化、仿生催化、绿色化学、精细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生物质转化、精细化工合成、离子液体的开发及其应用、生物有机化学、天然药物化学、化学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等。
5.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催化反应化学、表面化学和催化反应动态学、分子催化、原位表征、无机膜与催化新材料、有机-无机杂化催化材料、生物催化、仿生催化、均相催化、热化学热分析、复合氢化物材料化学、电化学、电催化、燃料电池、太阳能光催化、光电催化、光化学、催化分解水制氢、二氧化碳催化转化、理论与计算催化化学、分子反应动力学、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分子动力学模拟、表面化学动力学、光电材料动力学、界面非线性光谱、超快电子动力学、表面光化学动力学、超快动力学、团簇光谱与动力学、大气化学动力学、小分子光化学动力学,高压材料动力学、分子体系的势能面构造、复杂体系的量子动力学、短波长化学激光与激光光学、光化学反应本质、表面量子构造的动力学,利用同步辐射的光电子分析等。
6.材料物理与化学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航天推进剂、催化材料、多孔材料、纳米催化剂的结构控制和制备技术、生物转化催化材料、新能源材料、储氢材料、有机-无机杂化催化材料、光电功能材料等。
7.化学工程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催化反应工程、电催化反应工程、电化学反应工程、膜分离工程、直接醇类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燃料电池系统与工程、液流电池、动力锂离子二次电池及新型电化学储能体系、储能电池工程技术等。
8.生物化工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医用材料工程、海洋生物产品工程、药用资源开发、生物质高效转化、天然产物与糖工程等。
9.工业催化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新型分子筛合成及其催化应用、石油化工与石油炼制新催化过程、天然气化工利用及分子筛合成与应用、航天催化剂及新材料、一碳化学与精细化工催化、材料热化学、化工多尺度模拟、流态化、反应耦合与强化、生物质催化转化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三种类型。
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可根据所从事课题研究的特点,开展同国内外专业对口的大学或研究所的联合培养,回所进行答辩和授予学位,以利于开阔视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立德树人”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或辅助导师侧重参与课题的论证和关键技术问题等方面的指导。博士生指导小组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以上)组成。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在所内进行,由研究所遴选授课教师。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代培基地完成公共必修课和有关专业基础课学习,回所后继续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并同时进行学位论文阶段的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须达到《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还须完成所内开设的Seminar专业基础课程,详见《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Seminar考核标准》。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研究生在集中教学阶段课程学习总学分须达到代培基地的要求,可在代培基地修读博士专业学位课,课程由代培基地与导师共同确定。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及在代培基地尚未完成博士专业学位课学习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须在所内修读博士专业学位课。
普通招考博士生课程体系: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公共学位课 |
博士学位英语B |
2 |
公共学位课5学分 |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
1 |
中国马克主义与当代 |
2 |
专业课 |
专业学位课 |
3 |
专业学位课7学分 |
Seminar I |
2 |
Seminar II |
2 |
五、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博士研究生应该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其内容一般由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确定并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具体要求。
六、硕博连读转博考核
转博分秋季和第二年春季两个批次进行。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推免生可自愿参加转博考核。
(一)申请条件
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硕士课程必修学分(30学分)。
单科学位课程考试及格,初次考试学位课不及格须经补考及格后方能申请。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足75分的,需导师给出学生的科研进展和科研潜力的评价意见,并保证学生转博后的培养质量。
(二)考核办法
硕士研究生转博考核设置一定的分流比例。考核总成绩(100分)由面试成绩 (50分)、课程成绩(50分)构成,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1、面试成绩(50分)
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资格考核小组,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以学术报告(PPT)的形式对选题、文献调研、初步工作进展、工作展望进行汇报,由专家组进行考评。
2、课程成绩(50分)
学位课成绩=研究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50%。
课程成绩按照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3、转博后申请硕士毕业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两年后,直博生入学四年后如确属达不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本人可申请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报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七、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
直博生资格考核与同年级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同时进行。
(一)考核范围
直博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均须通过资格考核。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足75分的,需导师给出学生的科研进展和科研潜力的评价意见,并保证学生考核通过后的培养质量。
(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参照硕博连读转博考核。
经秋季批次考核,考核小组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春季批次考核,或可申请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春季批次考核,考核小组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报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将博士学籍转成硕士学籍,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三)直博生申请硕士毕业
直博生入学四年后如确属达不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本人可申请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报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八、必修环节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2学分),总学分为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若论文选题是交叉学科,开题报告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在导师指导下,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博士生于第二学期期中(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研究生于第三学期期中)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2.开题报告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论证: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课题条件、实施方案、预期目标以及进度计划等。
3.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签字后,由导师或导师小组组织3名及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4.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提出评审意见,签字后交研究生部归档。
5.开题报告如需调整,由导师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生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6.评审要求
(1)文献综述(具有独立搜集资料和分析、综合研究的能力,论述精辟、全面);
(2)学术见解(把握学科前沿,学术思想开阔,选题新颖、合理,重点准确,预期目标得当);
(3)实验研究方案(所选研究方法先进、适当,技术路线严密,措施得当,掌握技术资料准确,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分析合乎逻辑,有预见性,工作安排合理、紧凑);
(4)表达能力(表述清楚、准确,能正确回答问题)。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在开题报告环节中实行相对标准考核。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允许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对于两次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研究工作做出中期总结汇报。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距离开题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距离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2.中期报告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论证:技术路线、进度、资料与数据、结果等。
3.中期报告经导师审阅后,由导师或导师小组组织3名及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4.评审专家对中期报告提出评审意见,签字后交给研究生部归档。
5.中期考核如需调整,由导师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生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6.评审要求
(1)技术路线(与原选题报告中的实验装置—仪器、实验方法相符或改动之处优越性明显);
(2)进度(按原计划完成);
(3)资料与数据(亲自动手所得,记录完整,数据处理科学、准确);
(4)结果(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工作思路清晰)。
中期报告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分流。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10次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等各类学术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并及时录入研究生培养系统,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八、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变更专业需在答辩前6个月向国科大提交学籍变动审批表,同时提交变更专业成绩单。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形式(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被接受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2篇研究性学术论文及1件发明专利,至少有1篇研究性学术论文发表在英文期刊上。至少两个科研成果第一产权单位为我所。
2. 因研究领域工作特殊性没有达到文章要求,需填写申请表,经过导师同意以及学科点负责人或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指定的所内外三名同行专家亲笔署名推荐同意,再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后,可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申请学位。
3.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 自2018年1月起,其申请学位的有效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九、其它
培养方案是制定招生计划、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国科大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