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栏目:就业信息

中心简介

      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3年10月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心依托由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上海紫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科技投资公司和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十家发起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中心项目总投资1.82亿元人民币,在2004至2007年间均被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中心以“诚信、责任、拼搏、创新”的中心文化精神,集聚股东单位和社会优势力量,围绕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技术,进行研发、工程化应用、技术集成和成果推广;以设在中心的“纳米技术与产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纳米技术工作组”和“纳米科学技术分会纳米生物与医药技术专业委员会”为支撑,与股东单位及社会上在纳米技术领域具有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和企业合作建立的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和产业化基地已达10个,形成了产学研医的研究特色,为我国纳米技术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纳米技术研究与服务方面,中心脚踏实地,形成了科研特色和应用技术优势。组织承担和参与的国家项目(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国际合作)及上海市项目40余项,以及企业委托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100多项(次);相关研究成果已申请专利105项。

      在纳米技术与成果推广方面,中心内外兼修,积极对接国家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需要。整合纳米技术与成果近60项,申请上海市成果转化项目2项;由研发团队自主研发的“高比容量储氢负极材料”系列技术成果入股上海万宏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开发的“环境污染物治理技术和专利”成功实现了转让。

      在纳米技术标准制定方面,中心高瞻远瞩,抢先占领未来企业发展的制高点。由中心的“上海纳米技术工作组”组织立项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达30多项;其中上海市第一个纳米技术地方标准已于2008年10月颁布,上海在纳米标准制定工作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
在纳米技术国际合作方面,中心广交朋友,加强与世界纳米科学及技术强国的交流合作。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丹麦、德国、法国等国家的相关人员开展了技术交流,并分别建立了从项目合作、人才合作到全面合作的战略合作关系。

      在纳米技术新产品研发方面,中心锐意创新,注重产品革新和产业化推进。研发团队开发的健康产业产品、竹炭纤维系列产品等已成功进入市场;以应用纳米技术自主开发的功能和抗菌塑料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建立了产学研医团队和产业链。

      在获奖和荣誉方面,中心先后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创新奖1项、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1项、上海市闵行区专利申请优胜奖1项;2009年,中心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10年,中心成功入选“上海市创新型企业”。

      中心合理的建设定位,以及创新型组织形式和务实的人才策略,使中心在实际运作中,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其实力与能力都得到稳步提高。通过整合股东单位和社会优势资源,中心正在实现拥有产业与科研“桥梁”的能力,正在实现产出与贡献双丰收。务实的运行机制确保了中心的凝聚力、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体制与规划上的创新,正引领中心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岗位职责:

      负责独立组织或合作承担环境净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
      2.专业知识扎实,熟练掌握环境净化材料制备、表征及应用开发;
      3.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人际沟通及公共关系协调能力;
      4.具备优秀的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勤奋敬业,勇于开拓创新,有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强,能承受工作及环境上的压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联系方式:

      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网站:www.nercn.com.cn
      邮箱:nercn.hr@gmail.com
      联系人:蒋忆帆  
      电话 021-3429128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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