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为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科研机构,是国家非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成立于1953年, 前身是始建于1953年的原地质部矿产加工技术试验室,2005年划归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地质部和国家经贸委曾分别授予研究所“找矿功勋研究所”和“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几十年的建设发展中,形成了工艺矿物学、中低品位和难选冶金属矿产的高效利用、非金属矿深加工、二次资源循环利用优势学科。在工艺矿物学、选矿、分析化学、矿产综合利用四个学科有硕士授予权。
目前承担多项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河南省科技厅等省部级重点、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郑州综合所应聘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zsrsc@163.com(郑州所人事处汉语拼音首个字母)
联系电话:0371-68632016、0371-68615399
联 系 人:李静、杨康平
通讯地址:郑州陇海西路328号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450006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
单位网址:www.imu.ac.cn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对于符合要求的候选人,由人事教育处负责与其联系确定考试事宜。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面试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证章的学习成绩表、发表论文等相关证件原件。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考察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不超过1.5小时,面试不超过30分钟。
笔试面试的地点为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本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
(五)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经综合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向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备案。
(七)聘用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三、福利待遇
1.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地方性补贴、单位自建补贴等。
2. 国家规定的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及疗养假;
4.住房补贴,本科毕业生300元/月,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
四、其他
1.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岗位聘任制;
2.试用(初期、见习期)期:博士研究生3个月,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6个月,本科毕业生一年;
3.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均包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