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毕业生报到期限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栏目:就业政策
毕业生报到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特殊情况未归等,不能按期报到,应采取书信、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接收单位请假说明情况。如逾期不报到,又未向接收单位请假者,用人单位有权拒收。毕业生只有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才可以为其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手续;实行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才能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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