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栏目:硕士招生

    为让更多学生能够来所进行科学研究,近年来大连化物所与多所高校签订协议并联合招收研究生,详见下表。

序号

高校

院系

招生类别

导师名单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博士、硕士

名单

2

大连理工大学

张大煜学院

博士、硕士

名单

3

德国莱布尼茨应用催化研究所


博士

名单

4

郑州大学

化学学院

博士

名单

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硕士

名单

5

大连海事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理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航海学院、环境系统生物学研究所、轮机工程学院

硕士

名单

6

中国医科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硕士

名单

7

大连交通大学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

名单

8

沈阳化工大学

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

硕士

名单


说明:

  1. 招生:请考生联系可在对应高校招生的我所导师,师生双方初步确定意向,请导师与我所研招办联系。如满足条件,学生需按照对应高校相关流程和要求报考推免生或统考生,同时备注与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项目。

  2. 培养:以对应高校学制为准,在对应高校完成课程培养后来所进行论文工作。

  3. 待遇:联培生国家助学金、国奖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其学籍所在高校负责。联培生可参加我所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按规定使用我所公共设施和实验平台。联培生可享受我所体检、餐补等福利待遇。联培研究生总津贴(所内和原高校津贴之和)标准与我所研究生一致,联培研究生可以申请我所非学籍申报资格限定的奖励和奖学金。

  4. 毕业:需要满足对应高校毕业及授予学位要求,获得对应高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大连化物所出具联合培养证明。


注:大连化物所导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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