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栏目:硕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所。建所60多年来,大连化物所通过不断积累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科研特色。通过凝练科技目标,确立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以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研究为主导,坚持资源环境优化、生物技术和先进材料创新协调发展,创建世界一流研究所。”的战略目标,在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资源优化利用,国家安全,以及国民生命与健康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连化物所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于2011年10月启动了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DNL)的筹建工作,DNL是我国能源领域筹建的第一个国家实验室,共规划筹建化石能源与应用催化、低碳催化与工程、节能与环境、燃料电池、储能、氢能与先进材料、生物能源、太阳能、海洋能、能源基础和战略、能源研究技术平台等11个研究部。
大连化物所可以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在物理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在所的研究生导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3人。
1998年我所以雄厚的整体实力被中国科学院批准首批进入知识创新工程。我所具有国内一流的科研条件,科研环境,研究生公寓和后勤保障系统。欢迎具有化学、化工、材料、物理、生物、医学、环境等背景的同学报考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3年,大连化物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3名左右。大连化物所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范围内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时到大连化物所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信息,并尽快与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联系报考事宜。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主要考虑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原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除具《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须来自前述生源范围,且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同意。
3.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二)报考办法
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
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进行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和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打印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与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起寄到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116023)。
网上报名后,应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三)初试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统考生相同。
(四)复试
1.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原则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并公布。
2.复试工作由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大连化物所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五、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这里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大连化物所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样本见附件2)。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其他
1.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大连化物所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大连化物所,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强化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大连化物所。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4.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进一步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10-88256714,电子邮箱:ao@ucas.ac.cn。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5.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专业为五个一级学科:
“化学”一级学科(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三个二级学科)、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三个二级学科)、
“环境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环境工程一个二级学科)、
“物理学”一级学科(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两个二级学科)、
“材料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材料物理与化学一个一级学科),

电话/传真:0411-84669170,
电子邮箱:zhaosheng@dicp.ac.cn
联系人:熊川男


附: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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