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请务必于3月17日12:00前回复附件内容至zhaosheng@dicp.ac.cn,确认在录取后是否自愿将户口转至我所集体户口。我们将根据学生名单联系相关部门,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落户图像采集(费用自理)。逾期需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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