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08年8月18日—9月18日(仅限部分硕博连读生);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08年12月8日—2009年1月18日;
报名请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从我所网上下载);
(2)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研招办;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相关硕士学习证明。
3.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我所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一次,秋季入学。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下午14:00~17:00。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研究生院和我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它
1.2009年招收的学生,其入学后的学籍、户籍、就业派遣等全部暂行归口在北京地区。
2.本简章如有与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3.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所里有关规定进行。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通过http://www.gsc.dicp.ac.cn查阅我所相关招生信息,或咨询报考事宜。
联系人:孙晓珊 熊博晖
电 话:0411-84669170 0411-84379006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 编:116023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http://www.gsc.dicp.ac.cn
E-mail: sxs@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