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分数线
初试成绩:各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复试成绩:不低于75分
二、 录取原则
(1) 导师在符合我所录取标准的报考自己的考生中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2) 未被本所录取但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录取标准(英语不低于56分,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联系调剂。
注:同意调剂的考生请与研究生部联系确认相关事宜。
联系人:孙晓珊 熊博晖
联系电话:0411-84669170 0411-84379006
传真:0411-84691570
E-mail:sxs@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