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栏目:博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是一个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并重、具有较强技术开发实力、以承担国家和企业重大项目为主的化学化工研究所。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两个: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分为二级学科六个: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和工业催化。72位博士生导师中有中科院院士8人,工程院院士3人。
      1998年我所以其雄厚的整体实力被中国科学院批准首批进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截止到2007年底,全所发表科技论文9700多篇,申请专利1996件,累计申请国外专利60件。我所已经与32个国家建立了广泛地科技合作和交流关系,建立了多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及国际合作中心。
      建所六十年以来,大连化物所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开展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逐渐在催化化学、工程化学、有机合成化学、化学激光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以色谱为主的近代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为科学技术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化物所现设十个研究室,其中包括三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四个国家级研究中心。以选控化学与工程为学科方向,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创新工作。确立了“以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研究为主导,坚持资源环境优化和生物技术创新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战略。总体目标是在2010年把化物所建设成为一个集先导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一体、布局合理的、具有较强综合竞争能力的世界一流研究所。
      大连化物所2011年博士生公开招考为一次(秋季入学),预计招收博士生121人(含硕博连读生约95人)。详细招生情况见《中科院研究生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大连化物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四)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0年12月8日—2011年1月15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3.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www.gsc.dicp.ac.cn/web04.php);
      (2)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3)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研招办;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5)硕士课程成绩单(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6)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相关硕士学习证明。
4.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我所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一次,秋季入学。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3月20日下午14:00~17:00。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2011年招收的学生,其入学后的学籍、户籍、就业派遣等全部暂行归口在北京地区。
      5.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6.可通过http://www.gsc.dicp.ac.cn查阅我所相关招生信息,或咨询报考事宜。

联系人:熊川男  熊博晖
电  话:0411-84669170  0411-84379006

传   真:0411-84669170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  编:116023
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http://www.gsc.dicp.ac.cn

E-mail: zhaosheng@dicp.ac.cn  xiongbh@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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