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分数线
1、英语成绩不低于63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5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75分。
二、 录取原则
1、导师在符合我所录取标准的报考自己的考生中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2、未被本所录取但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年录取标准(英语不低于53分,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联系调剂。
注:同意调剂的考生请与研究生部联系确认相关事宜。
我所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将于近期公布。
联系人:熊川男 熊博晖
联系电话:0411-84669170 0411-84379006
传真:0411-84669170
E-mail: zhaosheng@dicp.ac.cn xiongbh@dicp.ac.cn
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