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及录取名单
1、初试成绩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9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报考类别:非定向。
4、体检合格。
拟录取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体检 |
拟录取专业 |
王利超 |
144306103800009 |
212 |
90 |
合格 |
分析化学 |
管西安 |
144306103800065 |
204 |
90 |
合格 |
工业催化 |
韩乔 |
144306103800070 |
199 |
94 |
合格 |
工业催化 |
赵志仝 |
144306103800030 |
199 |
87 |
合格 |
有机化学 |
我所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学籍,我所为第一培养单位)。最终录取资格由连理工大学审核确定。
请认真阅读相关协议:http://www.gsc.dicp.ac.cn/bodyshow1.php?id=774。
二、拟录取考生调档通知
我所研招办将于5月15日将调档函邮寄到各位拟录取考生处,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在5月30日之前(按发送时间为准)将硕士之前的档案材料(或调档保证书)、政审表,邮寄到我所研招办;档案在大连本市的考生请于5月6日(周五)上午到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4月29日前,将本科、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下载)发送至yanghua@dicp.ac.cn,以免影响录取。
未被本所录取但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联系调剂。
联系电话:0411-84379457
传真:0411-846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