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栏目:博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所。六十多年来,大连化物所通过不断积累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科研特色。1998年,大连化物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0年8月,大连化物所在“创新2020”发展战略研讨会中将所发展战略修订为“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以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研究为主导,坚持资源环境优化、生物技术和先进材料创新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创建世界一流研究所。”

        大连化物所重点学科领域为: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化学激光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以及近代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

        大连化物所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于2011年10月启动了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DNL)的筹建工作,DNL是我国能源领域筹建的第一个国家实验室,共规划筹建化石能源与应用催化、低碳催化与工程、节能与环境、燃料电池、储能、氢能与先进材料、生物能源、太阳能、海洋能、能源基础和战略、能源研究技术平台等11个研究部。大连化物所还拥有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分子反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膜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中心、国家能源低碳催化与工程研发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大连化物所围绕国防安全、分析化学、精细化工和生物技术广泛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工作,设立化学激光研究室、航天催化与新材料研究室、仪器分析化学研究室、精细化工研究室和生物技术研究部等五个研究室。另外,大连化物所还与国外著名大学、公司和研究机构联合设立了中法催化联合实验室、中法可持续能源联合实验室、中德催化纳米技术伙伴小组、中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DICP-BP能源创新实验室和SABIC-DICP先进化学品生产研究中心等十几个国际合作研究机构。

        2016年以来,大连化物所按照中科院的统一部署,经过反复研讨和凝练,确定和完善了研究所“十三五”期间的“一三五”规划,即,一个定位:“以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为平台,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在化石资源优化利用、化学能高效转化、可再生能源等洁净能源领域,持续提供重大创新性理论和技术成果,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研究所。”;四个重大突破:“基于自由电子激光平台的能源化学转化本质与调控、以合成气制乙醇为代表的化石资源转化利用、新型动力电源与储能技术、以化学激光为代表的化学能高效转化”;八个重点培育方向:“太阳能光-化学和光-电转化技术及科学利用、秸秆催化转化利用技术、甲烷和合成气直接转化制高值化学品、微反应技术、基于组学分析新技术的转化医学研究、寡糖农用制剂创制及应用推广、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及设备、绿色高效推进技术”。

        自建所以来,大连化物所造就了若干享誉国内外的科学家及一大批高素质研究和技术人才,先后有19位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位当选为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院士。截至2016年底,在所工作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人。大连化物所具有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四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截至2016年底,博士生导师136人,硕士生导师235人,在读研究生872人,其中博士587人,硕士285人,已培养研究生2505名,其中博士1655名,硕士850名。设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173人。

        2011年以来,大连化物所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47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奖励8项,中科院、省部级一等奖12项。2013年,张存浩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4年,“甲醇制取低碳烯烃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

        2011年以来,大连化物所第一产权发表SCI论文总数3238篇。其中,影响因子大于5的1203篇,265篇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Angew. Chem.、JACS等学术刊物以及相关学科顶级刊物上(IF>9)。出版科技专著11部。

        2011年以来,大连化物所累计申请专利5229件,其中发明专利4782件,累计专利授权175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540件;累计获得国外专利授权126件。

        大连化物所主持出版国内催化领域和色谱领域核心期刊《色谱》和《催化学报》以及英文学术期刊Journal of Energy Chemistry(能源化学)。其中《催化学报》和Journalof Energy Chemistry(能源化学)被SCI-E收录。

        研究所依山临海,环境优美,为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一流条件。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根据攻读学位和科研课题的不同,可获得国内一流的奖助学金。此外,研究所拥有大量的先进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情报资料、充足的科研经费,为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学习和高技术课题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我所为在所研究生和每年入学新生设置了多项冠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实习基金(总计约250万人民币/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含学业奖)博士4333-6500元/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学子加盟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让我们和你一同为你的前途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明天携手共进!

        大连化物所2018年博士生普通招考为一次(秋季入学),预计招收博士生132人(含硕博连读生约95人;直博生约20人;统考考生17人左右,含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养)。详细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情况见《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gsc.dicp.ac.cn/yjsb2017/navsub/sub.php?item=show&name=zhaosheng&tid=1&id=79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全日制优秀在学的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参见我所硕士招生相关简章和章程。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八)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大学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9日

        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参见《大连化物所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统考考生)》。

        (二)导师审核

        1. 研究生部根据《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收及培养管理办法》和导师当年度已录取学生人数核定招生名额,向导师核发《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

        2.考生在12月12日前,将《考生情况汇总表》(excel表,点击下载、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发送邮件至报考导师,抄送至yanghua@dicp.ac.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硕士学校+博士统考”。

        3. 导师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情况,进行初选推荐;并将《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交至研究生部。

        4. 未获得《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的考生,可在网报截止前继续联系其他导师,直至获得导师初审推荐。

        (三)提交材料

        考生在我所网报截止时间前(2017年12月29日),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从我所研究生部主页下载http://www.gsc.dicp.ac.cn/web04.php)。

        2.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内容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须考生本人签字。

        3.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两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对考生的以往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等做出评价。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考生政审意见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格式自拟),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8.获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9.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硕士或博士论文评议书、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复印后由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10.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我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其要求的各种材料。

        (四)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我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业务能力和培养潜力,对每一名考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打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审核通过。

五、综合考核

        2018年我所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获得导师初审推荐,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所“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

        (二)“基础知识笔试”(百分制)的时间:2018年1月23日(暂定)。

        (三)“面试”的时间:2018年1月24日(暂定)、具体内容包括“英语考核”(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百分制)、“创新和综合能力”(百分制),请考生关注我所网上“日程安排”和“复试规程”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考核”,还须参加政治理论加试:2018年3月18日(周日)下午14:00-17:00,及两门业务课加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不参加上述“综合考核”,须按国科大要求,参加外国语:2018年3月17日(周六)上午8:30-11:30;和两门业务课考试,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一)根据我所招生计划和学科规划、结合考生录取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各门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的、综合素质测评、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二)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杨华  熊博晖

        电  话:0411-84379457  0411-84379006

        E-mail: yanghua@dicp.ac.cn  xiongbh@dicp.ac.cn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  编:116023

        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http://www.gsc.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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