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9年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栏目:博士招生

为促进科教结合,推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需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大煜学院’”(以下简称“张大煜学院”)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功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战略合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类别:非定向。

三、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该专项计划招生导师,仅限“张大煜学院”的我所兼聘导师。

招收学术型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4名,其中分析化学1人,物理化学2人,工业催化1人,最终录取专业以张大煜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学制4年。

 

序号

我所招生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专业

1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2

物理化学

无机化学

3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4

工业催化

物理化学

四、考试方式

“申请-考核”制。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5月8日。

2、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yanghua@dicp.ac.cn,邮件标题以“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考生姓名——报名导师”命名。

3、报名有效的考生,我所会在报名截止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申请材料

1、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1)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5、两名所从事研究专业方向领域内教授级专家的推荐书。

6、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一份。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8、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提供符合培养所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编号及名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供的部分原件材料仅作查验用,查验无误后现场返还考生。

七、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式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学术审核”: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淘汰率。重点审查考生业务能力和培养潜力,对每一名考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打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审核通过。“学术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2、综合考核

2019年我所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获得导师初审推荐,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详细内容,请参见《大连化物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综合考核”相关内容(http://www.gsc.dicp.ac.cn/doshow5.php?id=359)。

八、录取条件

1、已参加我所“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统考考生;

2、综合考核各科目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3、按各考场综合成绩排序;

4、体检合格、政审合格;

5、考生类别:非定向;

6、师生间双向选择;

7、综合考虑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8、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大连理工大学审批;

9、入学时间:2019年9月。

九、 其他说明

详细信息,参见《大连理工大学与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411-84379457

E-mail: yanghua@dicp.ac.cn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  编:116023

网址:http://www.gsc.dicp.ac.cn

上一条:2019年秋季博士生录取名单 下一条:关于公示2019年秋季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