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1日 栏目:通知公告

各位研究生:

      为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最近又公布了很多出国研究生选派项目,旨在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合作,培养具有自主知识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所报的奖学金项目与自己的科研论文研究方向相符合, 经导师批准签字同意的研究生,可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研修计划。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三)申请时间及办法

1、欲申报者即日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http://www.csc.edu.cn),查阅各个具体项目的通知,下载此通知后面的表格进行填写。表填好后于11月15日前统一交至人事教育处。

2、经核查同意推荐的申请人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 http://apply.csc.edu.cn),录入本人申报信息。 认真核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及项目要求的材料二份,于留学基金委申报截止日期前十天内交至人事教育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国有  

      电话:84379011

      邮箱:gyluan@dicp.ac.cn

 

人事教育处
200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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